来源: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:2020-05-20 20:20:04
关于2020年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要求
一、分配名额
学院 | “三好学生” “优秀学生干部” | 先进班集体 |
商学院 | 3 | 1 |
会计学院 | 3 | |
物联网工程学院 | 2 | |
艺术学院 | 1 | 1 |
土木工程学院 | 1 | 1 |
机电工程学院 | 1 | |
外国语学院 | 1 | 1 |
护理学院 | 1 | 1 |
二、评选推荐条件
(一)省级“三好学生”应在连续两次被评为校级以上“三好学生”的学生中产生。
省级“三好学生”主要标准: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政治方向坚定。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,文明的行为举止,优秀的学习成绩,遵纪守法,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,积极参加体育锻炼。
(二)省级“优秀学生干部”应在符合省级“三好学生”标准的现任班级、学院、校级主要学生干部中产生。
省级“优秀学生干部”除了应具备上述省级“三好学生”的主要标准外,还应担任班级、党团支部和学院、校级学生组织主要干部,热心社会工作,热情为同学服务,严于律己,努力工作,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。
(三)省级“先进班集体”根据2019年度学院考核排名得出。
省级“先进班集体”的主要标准:有政治坚定、团结协作、以身作则、服务学生的班委会;有积极上进、团结互助、遵纪守法、崇尚科学、热爱集体、朝气蓬勃、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;有严谨求实、刻苦钻研、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;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;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,积极开展各项体育锻炼活动。
对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集体和个人,符合基本条件的,应重点考虑,优先推荐。
三、评选推荐程序
评选推荐工作应在学院党政领导下进行;评选推荐中要做到坚持标准、保质保量,全面衡量。省级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酝酿,通过民主选举产生。学院推荐名单(含先进班集体)需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。疫情防控期间,各高校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,优化评选程序,强化过程监督,鼓励采取线上评选方式,减少人员聚集。
四、材料申报要求
申报先进个人或先进集体者,需按要求认真填写《江苏省高校省级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推荐表》或《江苏省高校“先进班集体”推荐表》(见附件),推荐表中“主要事迹”一栏,应以第三人称填写,内容要求全面详实,不能只是奖项的罗列。
附件: 1.江苏省高校省级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推荐表
2.江苏省高校“先进班集体”推荐表
江苏省高校省级“三好学生”+“优秀学生干部”推荐表.docx